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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用户:虚心请教的小陈
发表时间:2025-03-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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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费计取时间节点差异如何计取
您好,工程项目于2023年10月完工,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的通知》(闽建筑〔2023〕25号)“2024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工程项目,合同未约定相应取费标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合同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合同未约定对此块费用如何计取,但业主于2023年施工期间已按实签证,且签证金额与闽建筑〔2023〕25号要求按安全文明取费费率有冲突。考虑到项目完工在文件公布前,请教一下,这样情况在结算应按文件计算还是签证计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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