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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17年12月份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筑〔2018〕5号 发稿时间:2018-01-11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厦建筑〔201662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市造价站按《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闽建筑〔201642号)《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20179月修订)》(厦建筑[2017]67号)和《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做好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通

知》(厦建筑[2016]130号)开展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监督检查。

现将201712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2月份,我局组织对22个市管项目进行合同履约和劳务实名制督查,其中房建项目16个、市政项目6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记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3次,记劳务分包单位不良行为记录2次。累计扣分164分(见附件)。此外,我局于1218日召开了2018年“两节”期间房建市政建设工程资金拨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4家企业未按要求参加会议,我局委托市造价站对上述4家企业进行集体约谈。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部代签工人劳动合同或工资表等实名制管理相关材料

如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厦门市莆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厦门材料研究院配套住宅建设项目一期(1#4#楼、一期地下室)工程。

(二)部分项目部未设立劳务办公室、未制定健全的劳务管理制度、未配备劳务管理员、未明确劳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如福建省建峰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厦门兴亿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蔡林东路工程工程。

(三)部分项目部未在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上传造价附件

如厦门市成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厦门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厦门市同安区银厦建工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厦门本岛雨(污)水排放口截污工程-南山路工程。

三、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代签工人劳动合同或工资表等实名制管理相关材料,未设立劳务办公室、未制定健全的劳务管理制度、未配备劳务管理员、未明确劳务管理员岗位职责,未在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上传造价附件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记入不良行为档次等处理(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建设项目内业管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市两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文件管理,杜绝现场实际与内业资料不符甚至内业资料造假的现象。

(二)认真履责,狠抓落实

各参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做好工程资金拨付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特此通报。

附件:201712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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