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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装配式桥梁构件安装补充定额》的通知

(文号: 闽建筑〔2025〕9号 发稿时间:2025-09-12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工程定额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推动市政桥梁装配式构件应用,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组织编制了《装配式桥梁构件安装补充定额》(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实施。该补充定额与《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桥涵工程册(FJYD-403-2017)配套使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附件:装配式桥梁构件安装补充定额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31日

闽建筑〔2025〕9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