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欠薪风险隐患,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23〕93号)和《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建立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欠款欠薪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厦建价〔2026〕11号),我站决定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市管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施工承发包行为暨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
各在建项目应于2026年10月16日前完成施工承发包行为暨实名制管理情况的自查自纠(登入网站更新填报相关信息:http://183.251.80.171:8050/#/login?redirect=/¶ms=%7B%7D),自查项目支付及履约担保、工程进度款支付、分包单位及合同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和承发包行为等相关数据。同时对照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逐项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开展检查工作
自2026年10月20日起,我站将对在建项目开展施工承发包暨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按照不低于10%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核查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情况、考勤、款项拨付等情况,排查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线索;实名制管理方面聚焦用工量大的工序节点、赶工抢工节点、完工收尾节点“三节点”实名制落实。
请各项目参建单位务必重视,主动配合检查,对照清单整理材料备查。对不配合检查的单位,我站将采取约谈、信用记录、差异化管理和抄送相关部门等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表
2.实名制现场检查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