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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进一步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的通知

(文号:厦住建协〔2026〕12号 发稿时间:2026-08-18 阅读次数:)

市直相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全过程管理水平,科学统筹、整体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与建设实施阶段有效衔接,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现就项目进一步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过程代建管理,强化项目代建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实现项目前期工作、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交)工验收、结(决)算和交付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投资估算1亿元及以上,且尚未下达前期工作计划(或项目建议书,下同)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前期推进

  1.强化统筹协调:在项目策划阶段,项目责任单位牵头建设单位研究明确项目建设管理目标、前期工作节点计划等,加快办理前期工作计划审批手续,相关管理部门予以支持。

  2.强化工作时限: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后60日内,建设单位按规定完成全过程代建单位选择确定工作。

  (二)强化各方责任

  1.项目责任单位:加强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工作。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前,牵头建设单位研究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以及管理目标、前期工作节点计划等,推动建设单位加快项目策划进度和转段落地;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后,督促建设(代建)单位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开工后,及时协调项目建设问题,跟踪督促建设(代建)单位抓好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动态检查代建单位项目管理目标落实情况。

  2.建设单位:健全项目管理机制,落实项目建设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前期策划阶段,及时研究提出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加快报批前期工作计划;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后,按节点计划组织推进前期工作;开工后,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督促代建单位抓好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并落实管理目标,审查项目设计变更、投资调整、工期延误等重大事项变更情况,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评价代建单位履约情况,组织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3.代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落实项目全过程专业化管理,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以及主要材料设备供应、监测检测等发包和管理工作。可研阶段,强化建设方案优化比选,加强资金、规划、用地用海、征地拆迁、生态环境、文物保护、名木古树、涉铁、涉军、涉专营管线等要素保障评估,高质量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概(估)算等文件,加快办理概(估)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农(林)转用等审批手续;开工后,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履约履责,严格按约定目标落实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强化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审核报批,组织开展竣(交)工验收、工程结算,办理工程移交。

  (三)强化行业监管

  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代建单位行业管理,提升代建管理水平。住建、交通、水利、市政、园林、港口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本行业代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等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在代建单位招标环节,加强对代建管理相关内容的指导把关,确保招标程序与全过程代建管理方式相适配。有关管理部门在代建单位按规定办理项目夜间施工、渣土运输、占道施工等相关手续时予以支持,加快审批流程。

  四、有效期限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规〔2023〕11号)保持一致,即至2028年7月31日。

  五、未尽事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规〔2023〕1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用语解释

  (一)项目责任单位,是指负责具体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的单位,原则上为投资主管部门下达前期工作计划或市、区公布的重点项目名单中明确的责任部门。

  (二)项目建设单位,是指投资主管部门在前期工作计划或投资概算批复等文件中明确的业主单位。

  (三)投资估算数,是指建设单位申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对应的总投资估算金额,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土地使用成本、涉铁费用和开办费等。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8月17日